| 項目名稱 | 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使用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簡介 | 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原為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灣分廠,成立于1995年,于2022年03月08日進行了主體變更,法人代表杜紅立,廠址位于寧波杭州灣新區濱海二路266號,占地面積23萬m2,建筑面積10萬m2,具備15萬噸/年再生中空卷曲滌綸短纖維的生產能力。 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涉及鹽酸、氫氧化鈉、天然氣[富含甲烷的]、氧[壓縮的]、氮[壓縮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氬[壓縮的]、乙炔、柴油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存在發生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灼燙等事故的可能。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依據《寧波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寧波市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專項安全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甬應急[2020]9號)的要求,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其危險化學品使用進行專項安全評價。 本公司評價項目組成員依據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和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對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預測分析了危險有害程度和可能出現的事故風險,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和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對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符合性評價,并提出了消除、預防或降低作業過程的危險性、提高安全運行可靠性的安全對策措施,形成了相應的安全評價結論。 本安全評價報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等的要求編制完成。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寧波大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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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王江偉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江偉、徐光晗 | |
| 報告審核人 | 盛瑋瑋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王江偉、徐光晗、戴江、姚宏達、陳科新、劉仕品、盛瑋瑋、陳業鴻、王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江偉、徐光晗、陳科新、盛瑋瑋、陳業鴻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王江偉、徐光晗 |
| 時間 | 2023.4.12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