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可發性聚苯乙烯)使用項目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 簡介 | 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租賃廠房2內中部區域搭設平臺,平臺上設置發泡區和熟化區,發泡區設置發泡設備兩套,使用聚苯乙烯珠體[可發性的]進行發泡作業。 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原寧波杭州灣新區將波塑料制品廠于2021年更名)成立于2021年12月22日,租賃廠址位于浙江省寧波杭州灣新區曉塘路146號,法定代表人林立波,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銷售;模具制造;模具銷售;塑料加工專用設備制造;塑料加工專用設備銷售;金屬制日用品制造;金屬制品銷售;金屬材料制造;五金產品制造;五金產品批發;五金產品零售;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產業用紡織制成品銷售;電線、電纜經營;建筑裝飾、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屬制品制造;建筑裝飾材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電線、電纜制造(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租賃寧波浩達威電器有限公司廠房2內中部區域搭設平臺,平臺上設置發泡區和熟化區,發泡區設置發泡設備兩套,使用聚苯乙烯珠體[可發性的]進行發泡作業。 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識別,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屬于輕工行業,其在發泡作業過程中涉及使用聚苯乙烯珠體[可發性的],發泡時產生少量的戊烷。根據供應商見龍和橋(寧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出具的《安全數據單》(232200000561),企業使用的聚苯乙烯珠體[可發性的]屬于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危害環境物質,其GHS(《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制度標簽》)分類為皮膚腐蝕/刺激,類別3;眼損傷/眼刺激,類別2;特定目標器官毒性,類別3;慢性水生毒性,類別3;急性水生毒性,類別3。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依據《寧波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寧波市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專項安全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要求,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可發性聚苯乙烯)使用項目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項安全評價。 本公司評價項目組成員依據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和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對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預測分析了危險、危害程度和可能出現的事故風險,采用安全檢查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等評價方法,對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可發性聚苯乙烯)使用項目所涉及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符合性評價,并提出了消除、預防或降低危險化學品使用過程的危險性、提高安全運行可靠性的安全對策措施,形成了相應的安全評價結論。 本安全評價報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等的要求編制完成。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寧波啟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有關專家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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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王江偉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江偉、黃少飛 | |
| 報告審核人 | 盛瑋瑋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王江偉、黃少飛、戴江、姚宏達、陳科新、劉仕品、盛瑋瑋、陳業鴻、王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江偉、黃少飛、陳科新、盛瑋瑋、陳業鴻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王江偉、黃少飛 |
| 時間 | 2024.3.20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