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 2.1萬噸/年(70噸/天)液體焚燒爐項目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臺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海第五大道27號,法定代表人:王福軍。 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浙江道宇安環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于2024年2月5日換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ZJ)WH安許證字[2024]-J-2525,許可范圍:年回收:1,3-二氯丙烷929噸、甲基叔丁基醚609噸、甲苯2640噸、乙醇111噸、異丙醇1055噸、甲醇220噸、二氯甲烷687噸、乙酸乙酯2646噸、乙腈428噸、乙酸76噸、丙酮697噸、乙酸異丙酯1207噸、四氫呋喃475噸、嗎啉25噸;有效期至:2027年03月18日。 1)本項目: (1)項目實施情況 為實現廢液的減量化,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在現有廠區內建設焚燒能力為 21000t/a(70t/d)的焚燒爐項目(包括廢水處理車間等廢液前預處理設施),主要用于處置公司產生的液體危險廢物以及高濃廢水,同時利用富余能力接納處置天宇集團臺州生產區域產生的液體危險廢物及高濃廢水。 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環發〔2020〕102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布2020年度增補納入規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的通知》,本項目已列入浙江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項目,并于2021年1月21日在臺州市臨海市發展和改革局備案,項目代碼:2101-331082-04-01-611388。建設項目選址于公司原廠區內西側空地,項目總投資7741.32萬元,新建廢水處理車間占地面積約1064.45m2,焚燒輔助用房占地面積約354.65m2,購置焚燒處理裝置等設備,最終達到2.1萬噸/年(70噸/天)的液體焚燒處理能力。新購2只20m3廢液配伍釜,2只20m3低熱值廢液配伍釜,2只20m3高鹽廢液配伍釜,另設置3只配伍罐(其中:2只5m3配伍罐、1只20m3配伍罐)。 本項目為危險廢物焚燒處置項目,未涉及到危險化學品的產品、中間產品及溶劑回收,涉及到危險化學品: 氮[壓縮的]、有機廢液、柴油、液堿、氨水、鹽酸、催化劑(含二氧化鈦、五氧化二釩),因此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建設項目。 本項目裝置、設施于2023年6月完成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及相應法定驗收、檢測;于2023年7月10日開始試運行;項目試運行過程中工藝穩定,設備設施運行正常,公用工程供給正常,設備設施滿足生產、安全要求,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安全條件。 (2)變更情況: 建設過程中,企業對部分設備、設備布局等進行了調整,均不屬于重大變更,變更情況詳見2.2.1.2項目實施過程中變更情況匯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其2.1萬噸/年(70噸/天)液體焚燒爐項目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組建了項目評價組,收集了與評價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和技術資料,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認真勘察和檢查;對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詳細辨識與分析;采用固有危險程度分析、安全檢查表等評價方法,對建設項目可行性、安全條件符合性進行了評價;并按照符合性要求,提出了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編制完成了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在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寫過程中,得到了浙江京圣藥業有限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了有關資料,使安全評價報告得以按時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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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葛躍君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盛瑋瑋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葛躍君、童澤文、王琴、陳科新、劉仕品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童澤文、陳科新、劉仕品、盛瑋瑋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葛躍君、童澤文、陳科新、許可水、陳業鴻、盛瑋瑋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葛躍君、王琴 |
| 時間 | 2023年11月7日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年5月8日 | |